車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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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之前過馬路時,被一台汽車撞到,我想請問,我沒有車子,也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我可以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嗎?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人是汽車所有人,你是被害人,沒有投保的義務,這跟一般的人壽保險不同。如果對方也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你還是可以依法向「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」請求補償。
我是被載的後座乘客,對方逆向撞過來的,我是一位舞蹈老師,車禍發生後,右腳骨折,石膏上了一個月,現在雖然拆了石膏,但是還是無法單獨站立,也因為傷在右腳,也怕以後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再跳舞了,我已經二個月沒辦法工作,只能躺著,還有因為我是教舞的,沒有所謂的薪資證明,那該怎麼證明工作損失呢?因為他說只賠有收據,有醫生證明的東西而已,只用機車強制險賠而已…我該怎麼辦呢?
對方駕車違反行路規則,過失侵害到妳的身體權,造成妳的損害,妳所支付的醫療費、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用、甚至於因為不能自理而有看護之需求,在必要範圍內所支出的一切費用,以及精神慰撫金,都可以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。至於薪資證明,只是證明的問題,如果妳可以舉出其他證明,例如學生直接支付學費,或僱主出庭作證,或妳銀行帳戶內的轉帳資料,都可以作為有利的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