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
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人是汽車所有人,你是被害人,沒有投保的義務,這跟一般的人壽保險不同。如果對方也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你還是可以依法向「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」請求補償。

對方駕車違反行路規則,過失侵害到妳的身體權,造成妳的損害,妳所支付的醫療費、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用、甚至於因為不能自理而有看護之需求,在必要範圍內所支出的一切費用,以及精神慰撫金,都可以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。至於薪資證明,只是證明的問題,如果妳可以舉出其他證明,例如學生直接支付學費,或僱主出庭作證,或妳銀行帳戶內的轉帳資料,都可以作為有利的證據。